文章叙述了对于现在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,你怎么看相关文字、图片、最新资讯等各方面信息。
谢邀
作为一个普通教师,说句心理话。
国家发放的绩效工资,在发放过程中,应该在教师没有违反教师的工作职责的情况下,就应该全额发放给原属于自己的绩效工资。这是国家认可的,如果违反了,扣除是应该的。
但现在,有些县有些学校,用学生考试成绩来评比发放。更有一些,特意克扣教师绩效工资来分发给各级校领导的增加绩效工资,是最不合理的。
学校教育,应有远见,效果不一定能立马见效。用学生成绩来评教师的绩效工资,是近视的。最终,对国家对社会对学生定是有害的。
奖励性绩效工资无论怎么分,都不可能绝对公平!但是,考虑好以下几个问题以后,也就不会或者说少出问题了。一、奖励性绩效工资来源于哪里?
国家在2012年开始设立绩效工资制度。将个人绩效工资总数的70%随个人工资按月发放,30%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后发放。每个人的绩效工资总数是不同的,于职称教龄有关。
二、国家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初衷是什么?
“奖勤罚懒,奖优罚劣,”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出现你争我赶,积极主动,勤勤恳恳,踏踏实实的局面。
三、什么样的教师必须奖励?
1.一心扑在教育教学工作上,全心全意地为了学生的全面素养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。
2.工作挑肥拣瘦,推诿扯皮,不积极,不主动,推三阻四的教师。少奖励。
3.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教师应该获得很高的奖励。
4.师德师风没有问题,爱生爱校,爱教育的教师应该奖励。
5.踏踏实实、勤勤恳恳地工作,千方百计、想方设法地教育学生,虽然成绩不是怎么突出,也应该受到奖励。
四、重点是奖励。
奖励性绩效工资应该突出奖励的功能,一般情况下,如果没有发生重大的师德师风问题,应该都可以获得一定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。
五、避免平均。
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目的性非常明朗,如果人人平等获得,肯定失去其基本意义,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,大家也会产生意见的。
六、没有绝对的事情。
谁也没有能力和办法做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绝对公平、合理。谁多一点,谁少一点,很正常。因为人和人不一样,工作和工作不一样,学生和学生也不一样,能力和水平也有高高低低的不同。所以,
力争做到公平、合理、公开、透明也就很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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